一、名額:公務車駕駛1名。
二、性別:不限。
三、工作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
四、資格條件:
(一)現於中央行政機關學校服務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
(四)持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具職業大客車駕照者尤佳)
五、工作項目:駕駛、車輛維護、環境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檢附證件:
(一)工友履歷表1份(如附件1)
(二)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之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職業駕駛執照影本1份
(六)移撥同意書(如附件2)
七、有意願移撥者,一律通信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06月18日止(郵戳為憑),掛號郵寄:81354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行政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駕駛」。
八、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如逾期、資格不符或未附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者,恕不受理。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家通知到職任用。
九、有意願者請逕至本家網頁http://srch.mohw.gov.tw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及附件。
十、本家行政室電話:(07)582-4645轉506聯絡人吳忠憲。
徵公務車駕駛
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