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願服務資格:年滿18歲,具服務熱忱及興趣,並願運用餘暇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服務項目: (一)課業輔導志工:國小國中高中學生課業輔導(至少一學期) (二)才藝指導志工:各項才藝類、體育類指導(至少一學期) (三)圖書館服務志工 (四)其他兒童福利服務活動之協助 三、有意願協助本家家童者,請隨時注意本家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或電洽:07-3514645轉1302何社工,或於官網線上申請志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