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育員人員徵選:
1.職務:自行進用臨時保育(生輔)人員
2.保育人員工作內容:
(1)生活照顧及教養、行為、課業輔導。
(2)輔導學習各項才藝,參與各類休閒、戶外活動。
(3)與家童學校老師溝通會談,加強個別輔導。
(4)協助家童建立親子關係。
(5)妥善管理家童零用金、家用費。
(6)提交家童生活輔導紀錄、參與保育會議、個案研討與在職訓練。
(7)執行各項行政作業並遵守人事規則。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服務時間: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辦理輪值。
4.徵選期程:110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下班前止,採書面受理,憑郵遞時間戳印為主,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5.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家網站:正取1名,備取1名。【備註:錄取人員須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聘僱前應將相關資料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進用。】
二、徵選人員資格為:專科以上幼兒教育等相關科系(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6、8、9條等相關科系)應備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表內資料、自傳、簽名與日期)正本1份。
(2)學歷證明書(含學程證明書)等影本1份。
三、業務承辦及聯絡方式:
1.業務聯絡人:保育科
2.聯絡方式:07-5824645轉201
3.郵寄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