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心理輔導人員聘用公告
壹、資格及條件:
一、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士學位。
二、需具諮商/臨床心理師證照。
三、有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為佳。
貳、工作內容
一、心理衛生推廣
二、心理評量與測驗
三、個別與團體諮商輔導
四、危機個案處理
五、申請專案輔導等行政
六、其他交辦事項。
參、工作期間及上班時間
伍、薪資及福利
一、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328薪點起敘,每月薪資=薪點*139.1,依年資及考績評核,最高至424薪點。
二、年終獎金1.5個月、依休假年資補助國民旅遊費用。
陸、其他:
一、上班地點: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或由本家指派,並得視業務需邀隨時調整。
二、連絡電話:07-3514645轉1301楊科長 ( tnet@srch.mohw.gov.tw )
三、如有意願,請於115年6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履歷表及相關資料,面試時間另為通知。